第180章(1 / 2)

捞尸人 纯洁滴小龙 13583 字 4天前

第180章

林书友左手拿着地图,右手托着罗盘,兜兜转转,终于找到了目的地。

他们每个人都标配一个罗盘,但除了谭文彬能藉助罗盘似模似样地看一点风水外,像阿友丶萌萌和润生手里的罗盘,只能当个大号指南针用。

坐标点在一个乡镇下的村子里,林书友把登山包摘下,抱在怀中,在路边坐下。

旁边是个民房,民房主屋旁有个单独的小砖屋,是厕所。

林书友刚坐下没多久,就有一个婶子从屋里出来上瓷缸。

没拉帘子,身子一转,面朝外,后撅,半蹲,棉裤向下一扒,直接坐上了那木质带俩扶手的座椅。

林书友只觉得眼前闪过一大片白,然后马上撇过头,红了脸。

「你是谁家的伢儿啊?」

正在方便的婶子闲着也是闲着,对林书友发问。

「我不是本地的。」

「哟,讲普通话哦,呵呵,那你老家哪里的?」

「福建的。」

「福建啊,那边人是不是都做生意,很有钱?」

「没有。」

「我听说你们福建人都老有钱了,家里盖的房子都好多层楼。」

此时,婶子如同端坐在龙椅上的太后娘娘,林书友则像是座前被问话的白嫩公公。

林书友本想着继续在这里坐着,等人家方便完也就安静了。

毕竟他找到的坐标位就在这里,现在是下午,估摸着等晚上邪祟就要出来了。

但那婶子说话的声音吸引了附近几个民居里的婶子,有几个婶子从家里走出来,来到这里,开始聊起了天。

聊着聊着,其中两个也开始了催,看样子她们也要方便一下。

时不时地,还会故意对林书友喊话,问问他的情况。

一个模样长得俊俏的年轻外乡人,抱着个包,在路边坐了这麽久,确实很让人好奇。

最后,还是林书友败下阵来,离开了这个最精确位置,起身去了稍远一点的平房前。

平房四周是农田,门前有条小溪,溪旁有一棵柿子树。

林书友背靠着树根坐下,虽然距离远了点,但平原地势开阔,还是能清楚看见先前那个坐标点。

就这样,一直安静坐着,直到黄昏。

平房烟囱里冒出了炊烟,一个老爷爷挎着一个工具箱提着一把锯子,从外头小路上走回来。

他是个木匠,会接一些附近村里的散活儿。

子女都分家单过了,他不愿意跟去,觉得自己过日子自在,老屋里就他和老伴儿生活。

老爷爷很热情,主动过来和林书友说话。

只是老爷爷不会普通话,甚至听起来都有些困难。

林书友自觉在李大爷家住的时间里,也是学了一点南通话,可他没料到,只是从一个县份去了另一个县份,这老爷爷的方言自己竟是完全听不懂了。

一老一青,就在这柿子树下鸡同鸭讲了许久。

随后,老爷爷对屋子里喊了两声,老婆婆从厨房小门里出来,笑着看了一眼林书友,就又进去了。

老爷爷伸手拍了拍林书友肩膀,再发力想要将他搀扶起来。

林书友明白了,这是要请他吃饭。

他登山包里有补给,忙拒绝说不用,但阿友越拒绝,老爷爷越热情邀请,渐渐逐步要发展成互相拉扯。

语言不通,热情是相通的。

最后,林书友实在没办法,只能鞠躬感谢,答应了。

晚饭不在屋里吃,而是在外头摆了两张方凳当桌子,再配上三个小板凳。

这吃饭的习惯,倒是和李大爷家差不错。

除了下雨天,李大爷家也基本都在坝子上摆桌吃饭,吃饭的时候村道上有人经过时,还能方便聊聊天。

菜很简单,一碗红烧土豆,一碗青菜烩粉丝。

许是为了招待客人,老婆婆还特意剥了三个皮蛋放入醋碗,又切了一盘自家做的香肠。

老爷爷要给林书友倒酒,林书友赶忙拒绝。

解释说他晚上还得抓鬼,怕喝酒误事。

老爷爷是没听懂的,见林书友端起饭碗开始扒拉米饭,以为这年轻伢儿是真不喝酒,就自己给自己倒了一碗黄酒。

老婆婆用筷子把皮蛋夹断,夹起半块,蘸了蘸醋,送到林书友碗里。

林书友主动伸碗接了,说了谢谢。

土豆烧得软烂,香肠很香,都很适合下饭。

林书友作为练武之人,本就饭量大,一不留神,就吃了两大碗。

等老婆婆给他盛了第三碗时,喝完酒准备吃饭的老爷爷进厨房盛饭出来,碗里就只剩下锅巴了。

林书友知道自己吃多了。

这会儿,天已经黑了。

先前坐标处,不知什麽时候起,竟搭起了一座台子。

台子两侧挂着横幅,顶端架着一台大喇叭。

虽然饭菜很香,但林书友确定自己没分神,那台子,就是忽然凭空出现的。

台上有人开始表演,

「铿铿锵!铿铿锵!」

喇叭里,传来童子戏的声音。

林书友听谭文彬说过这一本地戏目,官名又称通剧。

彬彬哥说这很难听,只有老人喜欢。

但只听开场这一段,林书友竟意外发觉还不错,饱含情绪,富有味道。

艺术这东西,本就是千人千面,看个人口味。

要不是知道那是邪祟搭的台,林书友还真想把身下坐着的小板凳搬到台下去,好好欣赏。

这时,原本正在吃饭的老爷爷老婆婆,全部僵坐在了那里,目光里透着一股子浑浊。

林书友眼睛一闭一睁,瞳孔发生些许变化,驱散了这一影响。

他晓得,这是鬼唱戏。

民间唱戏大体有两种表演形式,一个是唱给人看,一个是唱给鬼看。

在他老家,有些固定日子里,是会专门请人夜里去祠堂唱戏的,一唱一整宿,台下无人。

在这两种主流之外,还有一种特殊形式,就是鬼唱给人看。

此举倒反阴阳,看戏收赏,鬼要的,就是台下活人的阳寿。

这会儿,附近肯定有不少民居里的人,都和眼前老婆婆老爷爷一样,正处于呆滞状态,不需多久,他们就会自发带着家中板凳,去那戏台边坐下,欣赏鬼戏。

确实有点凶,怕是馋这里很久了。

林书友打开登山包,开始换衣服,然后给自己开脸。

台子既然都搭起来了,你唱得,我就唱不得?

开脸结束,一身官将首行头立起。

自跟随小远哥以来,阿友的变化可不仅仅是起乩时间延长这麽简单。

在小远哥的威逼之下,童子每次降临,所给予的支持也在逐步增大。

可以说,实现了时间与质量上的,双提升。

老爷爷和老婆婆已经端起板凳了,看样子是要挪步前往台下。

林书友先行一步,脚踏三步赞。

在常人视野中,他明明走得很慢,可身形却又总能在不经意间,横跨出去很远。

来到台下。

此时这里还是四下无人的状态,台上有一群表演者,可唯有被簇拥在中间的「唐王」比较完整。

其馀「演员」,都只有移动的戏服,看不见头,也看不见手脚,全是在飘着。

这出戏,叫《唐王游地府》。

唐王怔怔地看着台下站着的林书友,一时间竟忘了唱词。

它是怎麽都没料到,戏台才刚搭起来,好戏才刚开场,就一下子遇到了这样一个存在。

林书友纵身一跃,跳到了台上,三叉戟一挥,四周的戏服内部传来阵阵惊呼,全都避开。

唐王举起手,一团黑雾从其身上散开,很快,戏台上出现了一团团如同小鬼般的黑影。

按照戏目内容,原本这些小鬼应该是来抓捕唐王的,此刻却全都被唐王指挥。

林书友目光一凝,扫视四周。

这些小鬼连续鼓噪,可始终不敢有人靠近。

要知道,此时的林书友还未起乩。

唐王恼羞成怒,嘴里不停嘟囔怒骂着什麽,可林书友完全听不懂。

随即,唐王抽出腰带,开始抽打这些小鬼,小鬼发出惨叫,被驱使着向林书友攻去。

林书友手持三叉戟,身形在舞台上翻转,与这些小鬼缠斗,格挡两下,再伺机攻击,三叉戟本是凡器,但被白鹤童子降临使用多次后,早已沾染上了阴神的气息,对这些连伥都算不上的小鬼,简直就是利器。

「啊。」

「啊!」

一阵阵惨叫发出,一头头小鬼被三叉戟刺穿,倒地挣扎后,开始化作黑灰。

可惜了,附近民居里的村民还处于端着板凳向这里行进的阶段,台下无人欣赏。

要不然,光是这出极为精彩的武戏,就能让人拍案叫彩,不虚今晚。

而且,这样的戏码平日里也真的很难看见。

童子戏里的唐王大战官将首里的白鹤童子。

堪比新时代里的,关公战秦琼。

见这些小鬼拿不下林书友,唐王终于按捺不住了,抽出腰间佩剑,向林书友刺去。

林书友等待的,就是这个机会。

这搭台唱戏的邪祟,并不算多厉害,但小远哥说过,要确保做得乾净,不仅得击败它,更得彻底弄死它。

怕它扭头就跑不好追,林书友这才没起乩。

这会儿唐王主动攻过来了,林书友先以三叉戟架起对方的佩剑。

邪祟的力道很强,短暂僵持后,唐王开始向下压制林书友,双方的武器不断向阿友这侧转移,阿友本人更是被压迫着单膝跪地。

也就在这时,林书友双目一瞪,竖瞳开启!

周身气势陡然一变,白鹤童子降临。

官将首最擅长的,就是对付这些鬼魅邪祟,毕竟祂们曾就是鬼王级别的存在,不过是被地藏王菩萨给招安了。

唐王大惊,剑都丢了,就要逃跑。

白鹤童子岂能让它如愿,单臂探出,直接洞穿唐王的胸膛,再向后回收,将唐王强行拉扯回自己身前。

掌心翻转,术法释出,白色的绳索虚影捆缚住唐王全身,任其如何挣扎都无法挣脱,想要遁走更是施展不出法门。

白鹤童子另一只手持三叉戟,对着唐王的脑袋刺了下去。

「啊!!!」

唐王发出惨叫,身上黑雾沸腾。

白鹤童子竖瞳里,流露出一抹惬意和兴奋。

自从自己这个乩童跟随那少年走江以来,自己几乎是次次降临都面对强敌,且那少年身边,时常会出现连祂都无法直视的恐怖大家伙。

好不容易,终于来了一次正常小喽罗,可供自己轻松碾压镇碎。

这高难度的活儿做久了,忽然碰上个低难度的,还真叫童享受。

唐王的凄厉惨叫声,顺着舞台上方的大喇叭不断向外扩散。

「砰!」

大喇叭支撑不住,化作破裂的电音,向四周扩散。

周围那些手里捧着板凳的居民,一个个目光恢复清明,如同走神做了一个梦。

白鹤童子三叉戟一搅,唐王的脑袋崩碎。

戏服飘落,舞台消失。

原地还是那片农田。

身前,有一只体形和猫一般大的老鼠,老鼠的脑袋已经碎裂,三叉戟立在那端。

除此之外,老鼠身边还摆着一个破喇叭,两三件旧戏服。

白鹤童子将三叉戟抽出,抬脚,对着老鼠的尸体踩去。

「吱吱吱!」

无头的老鼠尸体竟然还能发出惨叫。

这家伙,居然想用假死的方式来逃命,可这种伎俩,怎可能瞒得过童子的竖瞳。

在其最后的惨叫声中,童子仰起脖子,面露享受。

这声音,才是真正的好唱腔。

「砰!」

最终,老鼠身躯彻底炸开。

童子低下头看了一眼,意犹未尽。

相较而言,这次不是走江,且收拾的还是这种不入流的角色,故而功德不高。

不过,童子抬起头看向空中后,发现了另一个新气象,或者叫趋势。

那少年,是想要在这里立道场,竖门庭。

民俗传承有着极强的地域性,每个地区都有着各自的传统特色,人有人的地盘,神也有神的香火范围。

童子开始在心里思量:要是能在这里建一座官将首庙就好了。

可很快,这一念头就被童子摒弃。

一是祂不敢和那少年开这口。

二是就算立下一座官将首庙,把那些个也都请过来,自己还是排最末尾,岂不是自己辛辛苦苦,又为了别人做嫁衣?

忽然间,童子心里又生出了一个念头。

不立官将首庙,那能不能在那少年的道场里,单独立一个自己?

宁做鸡头,不做凤尾。

大不了,自己出来单干!

竖瞳消失,童子离开。

林书友站在原地,先前童子的想法,身为被附身的乩童,他是能「听见」的,或者说,这本就是童子以这种方式,特意告诉他的。

「这……」

林书友一时间,不知该说什麽。

自己下次回去时,该怎麽和爷爷与师父他们说?

难不成直接告诉他们,

白鹤童子大人想跳槽?

……

「哗啦啦!哗啦啦!哗啦啦!」

深夜,这栋高中教学楼,每一层的卫生间里,水龙头全部自己打开。

阴萌坐在天台上,手里拿着一包椒盐花生,正一颗一颗地往嘴里丢。

李大爷会主动给小远哥买很多零嘴,但小远哥平时基本不吃。

润生和谭文彬,平时也没吃零食的习惯。

怕过期,这些最后都落入了阴萌嘴里。

之前在海河大学的店里,她的嘴巴也是没闲过。

弄得陆壹,为了好报帐,每次进货时都得提前额外分出一部分,来充当阴萌的零嘴损耗。

身为川渝人,对生活的热爱那是刻在骨子里,能吃苦的同时,也更舍得吃。

大部分工地厂子里,下班开饭时,伙食最好的往往是来自川渝的工友。

所以,阴萌来南通后,一直觉得这里生活没多大意思,刻板且不热闹。

入夜后,除了学校和工厂还亮着灯,你想在市区里找个成规模的夜宵街都很难。

因此,压抑久了,也会压抑出问题。

阴萌早早地就来到这所学校等着了,此时是夜里十一点,学生刚下晚自习离开教学楼,教室里的灯和路灯也都全部关闭,陷入了冷清。

而脏东西,就已迫不及待地开始吸收起这新鲜的怨气。

前不久,应该还跳楼了几个,更是让这里的风水格局变得十分紧绷诡异。

快点吧,快点吧。

阴萌等得有些不耐烦了,因为她包里带的零嘴已经快吃完了,总不能拿压缩饼乾打牙祭吧?

终于,身下的这间厕所里,灯泡开始忽明忽暗,一道漆黑的身影正在逐步成型。

一个男学生,此时又跑回了教学楼,他怀里揣着一封情书,打算趁着这会儿没人时,塞进心仪女同学的书桌里。

再压抑的教学氛围,也很难完全压制住那颗青春躁动的心。

塞好情书后,男学生准备顺便去厕所方便一下。

他刚靠近厕所,就瞧见一道湿漉漉穿着校服的身影从厕所里走出,正一脸狞笑地看着他。

「下来陪我……下来陪我……下来陪我……」

「啊!!!」

男学生吓得发出尖叫,然后身子一挺,「噗通」一声摔在地上,晕厥了过去。

「噗……」

阴萌忍不住把嘴里的花生吐出。

你好歹再叫叫喊喊,或者撒腿跑一跑丶逃一逃,一个照面就被吓晕过去了,这点心理承受能力,还早恋个屁!

但不管怎麽着,她也不能看着那男生成为那怨鬼的第一个祭品。

小远哥早早地掐算好了坐标位置,就是为了让这些进来的邪祟,一桩孽都来不及做。

皮鞭甩出,身形吊挂荡了下去,中途再将皮鞭抽出重新捆绑,阴萌以一种极其灵巧的方式,落在了男同学身前。

经历了两次严重中毒未死的她,身体力道上没什麽变化,但敏捷轻巧上,却有了极为清晰的进步。

身穿着校服的怨鬼看见阴萌,举着双手,向她移动而来。

怨鬼的双脚没有动,但它身上不断有液体流淌,像是在滑行。

「你可算是出来了,我等了你好久。」

阴萌举起手,学着小远哥的习惯,打了一记响指。

「啪!」

没反应。

再打一记响指,依旧没反应。

阴萌皱眉,她很不开心。

那只怨鬼继续逼近,距离阴萌只有不到三米,阴萌已感受到那森然的寒气。

阴萌放弃响指,抬头,看向走廊上方。

怨鬼继续前进,看都没看,它能感受到,上方没人。

确实没人,但有一只虫。

阴萌喊道:「放毒!」

蛊虫口器快速对撞,分泌出带腐蚀性的毒素,这点毒素剂量很小,几乎起不到什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