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9章 脚腕上的红绳(2 / 2)

白衣披甲 真熊初墨 7795 字 5天前

方晓眼睁睁看着罗浩罗教授的手腕一抖,像是用导丝做手术似的,随后针尖带着一段东西从孩子的脚脖子位置冒出来。

淦!

竟然还真有东西!!

方晓愕然。

「喏,虫子,刚才是它在皮下游走,看起来有点吓人。等差不多了它会卧住,看着就像是一道红绳。」罗浩一边把那条虫子往出拽,一边解释道。

一条虫子也不大,1cm左右。

罗浩拽出来后回头看了看。

「碗,找个碗。」方晓连忙说道。

小夥计看傻了眼,他是真没想到这位年轻人竟然能在小胖子的脚脖子里拽出虫子。

虫子是活的,还会蠕动。

一时没反应过来,方晓随后一脚踹在小夥计的屁股上,笑道,「赶紧去拿个东西装虫子。」

「大碗还是盘子,您老有什麽说法麽?」小夥计谨慎的问道。

「没有,随便。」

小夥计一溜烟去前面,取了一个大海碗过来。

罗浩把寄生虫放到碗里,「方主任,你让他们把虫子明天送医院,要是这面传染病院水平不够,就送省城检查一下,看看是什麽品种,要吃什麽药。」

「好!」方晓二话不说,直接答应下来。

还真是寄生虫,方晓对自己刚刚的想法感到有些羞愧。人家罗教授张嘴就是协和罗浩,一般人敢把协和俩字加在自己名字前面?

缝衣针再挑进小胖子的脚踝里,又扎出来一只寄生虫。

方晓隐约也看明白怎麽回事了,联系之前罗教授询问的事儿,他猜大概是小胖子去沙滩玩,河边的沙滩里有寄生虫,就这麽感染了。

「罗教授,这是什麽病?」方晓摆出一副好学的样子,其实就是好奇丶八卦。

「皮肤幼虫移行症。」

皮肤幼虫移行症,方晓心里默念了几遍。虽然名字生僻,从来没听过,但他不再怀疑。

「这是一种由钩虫幼虫引起的人畜共患病。

钩虫的主要寄主为狗丶猫等动物,在其小肠内发育丶长为成虫。当感染钩虫的动物的粪便被埋进泥土中时,虫卵可经过 2~9天发育为幼虫。」

「不是十一去的哀牢山麽,和人家没关系。」罗浩笑着把一个小钩虫放到海碗里。

「钩虫?我记得都是在消化道里。」方晓一边凑趣,一边询问。

捧哏是一门学问,恰好方晓擅长。

「这是由于钩虫幼虫在进入人体皮肤后,会在皮肤下移动并形成隧道,不断引起炎症反应,形成单条或多条痕迹,可每天移动多达 1cm。」

「至于说游走什麽的,估计是钩虫幼体比较多,所以看上去像是游走。」

「医疗界对于这种病发现已有一百多年历史,患者们最常见的则是像小胖子一样,脚踩被污染泥土引起足部病变,但也可能影响身体的任何其他部位,如臀部丶大腿丶腹部或舌头等。」

「我在佑安医院,就是第二传染病医院,前些年改名了。在佑安医院看见一个患者舌头上缠满了红线,连吃饭都吃不进去。」

「我艹!」

虽然罗浩说得简单,没有仔细描述,但方晓已经有了画面感。

患者,舌头,伸出来有红线在游走。

这特麽出现在自己眼前,别说是封建迷信,方晓觉得自己都得跪下给患者磕俩,求他别缠上自己。

哪怕方晓是一名老医生,也得害怕的要命。

「能治麽?」方晓问道。

罗浩忽然一顿,看向方晓。

方晓识趣,把头凑过去,「钩虫幼虫无法完全穿透皮肤。无法进入人体肌肉组织或肠道的幼虫,难以在皮肤角质层内继续发育为成虫,最终死亡,患者常会在 5~6周内痊愈。」

「自限性疾病?」方晓见罗浩罗教授压低了声音,用只有自己能听到的声音回答,也小声问道。

「嗯,就是看起来吓人,那个老杨说的倒也没错。」

「……」

方晓无语。

罗教授是真狗啊,换其他人,这时候肯定恨不得昭告天下,那个老杨就是个江湖骗子。

可罗教授小声跟自己说,很明显是要留口饭给那位老杨。

这种农村的神棍最好别去招惹,万一是五保户,人家没软肋,一股火气上来,带着刀去医院找罗教授。

不对,找不到罗教授,肯定找自己。

方晓心念电闪,瞬间明白了罗教授兜了个大圈都是为了自己好。

妈的!

方晓心里骂了一句,自己要学学罗教授的狗性格。

苟起来才能活的久一些,至于装逼什麽的,都不重要,那不是还有机器狗呢麽。

「方主任?」

卫老板可怜巴巴的看着方晓。

他好奇,却又不敢细问。

「这不是给你家孩子治着呢麽,老杨现在生活怎麽样?」方晓问道。

「一般,没啥收入,现在小孩子越来越少,年轻人都去城里打工,要麽就大学毕业不回来了,他的活也不多。」

果然!

罗教授虽然没说,但一切都在掌握之中。

方晓点了点头,「人家帮了忙,回头拎点肉去看看。」

「嗯嗯嗯。」卫老板连连点头。

「但也别太过了,因果这种事儿很不好说的。」罗浩淡淡说道,「表示感谢就行。」

「好好好。」

罗浩哪怕再年轻,只要看见他手里的缝衣针从小胖子的皮肤下挑出虫子的一幕都不会再这麽认为。

几分钟后,罗浩把虫子都挑出来,把碗放到一边。

「在哪洗手?」

小夥计恭恭敬敬的端过洗脸盆,里面还特意兑了热水,水温刚好。

「阿苯达唑口服 3天,并加用抗组胺药来缓解瘙痒。」罗浩下了医嘱。

他是和方晓说的,用什麽抗组胺药,还要根据当地的情况。

罗浩不知道这里用什麽,也懒得多讲。

「好好好。」方晓连声说好,「罗教授,剩下的交给我,还有别的医嘱麽?」

「没了,孩子没啥事,睡一觉就好了。」罗浩把手擦乾,笑眯眯的rua了一下小胖墩的头,「回去吧,别把孩子冻到了。」

毕竟下了一场雪,虽然气温回升雪都化了,但还是有点冷。

「辛苦辛苦,辛苦辛苦。」卫老板点头哈腰的连声说道,一脸感激。

「没事,刚好说是来你家吃饭,就看见了。」罗浩微笑,「顺手的事儿,不辛苦。」

吃饭!

卫老板连忙和小夥计喊到,「去把我的药酒拿来。」

「卫老板,罗教授不喝酒。」

「那怎麽行!」卫老板为了表达感激之情,准备和罗浩喝点。

「你不懂,别吓扯。」方晓这种混不吝怎麽可能被瞪眼睛吓到,他鄙夷道,「人家师门说头多了去了,你别给自己找不自在。本来是好心,最后办了坏事。」

卫老板一怔。

「我们也吃完了,就别麻烦了。」罗浩笑呵呵的说完,转身离开。

卫老板一路把两人送上车,目送离开。

直到车消失在夜幕之中,卫老板还有些恍惚,好像做了一场梦似的。

「罗教授,您还去过佑安医院?」

「嗯,去实习过,见过一些寄生虫病的患者。不过呢,针挑寄生虫这手法不是佑安医院教的。」罗浩想起了什麽,嘴角挑的越来越高。

「啊?不是医院的手法?我艹!是夏老板,军医,兽医,给军马治病用的手法!」方晓马上附和道。

罗浩感慨,方晓这人真是机灵,只可惜年纪大了一些,要是再年轻十岁,就把他叫来自己医疗组了。

有老孟在,方晓就可有可无,而且人家在长南市也算有头有脸,没必要拉回来跟自己干。

「方主任厉害,竟然能猜到。」罗浩赞了一句。

「我就瞎猜的,军队给军马治病都这样啊。」方晓似乎想起了什麽,「我上学的时候,学校在北山,西边就是军马场,那面做烧酒,我们叫军马场小烧。」

「我那时候为了练酒量,开学打二斤,最开始能喝一个月,后来几天就没。」

「军马场小烧?你也是牧医毕业的?」罗浩一怔。

「是啊!」

原来和大舅林语鸣是一家学校。

也是,省内四家医科大学,毕业生肯定在省内大范围分布,遇到大舅的老同学也正常。

「我在军马上见过一次寄生虫,没看懂,也没记住,刚才我还在想寄生虫不在皮下游走呢。您说我这记性,难怪我看您针挑寄生虫的手法那麽娴熟。」

「说不上娴熟,我也生疏了很多。」罗浩道,「前些年这种病常见,最近越来越罕见了,毕竟生活条件好了,谁家孩子光着脚满地跑。」

「小孩子淘气,也说不定。」方晓说着,忽然愣住,想了半天,「罗教授,您说是叫什麽病来着?」

「皮肤幼虫移行症。」罗浩拿出手机,「我发给你,其实这病不用研究,知道叫什麽名字就行。症状太典型了,看一遍就知道怎麽回事。」

「我能挑麽?」

「没必要,我也是一时手痒。」罗浩笑了,「正常的话直接给阿苯达唑口服 3天,并加用抗组胺药来缓解瘙痒就可以。」

「那幼虫的尸体……就包裹机化吸收了?」

「嗯,大概是这样,有些没吸收的就形成皮下结节,也不影响生活,没什麽的。」罗浩道。

方晓有些感慨,罗教授看着年轻,人家的临床经验是真丰富。

回到医院,罗浩没有着急走,而是先去科里又看了一下术后患者。

患者的血压已经回升到90毫米汞柱,神清语明,没有脑水肿的迹象,罗浩放了心。

这种病现代医疗没办法治愈,罗浩和患者家属叮嘱了几句,告诉他以后要怎麽保养,这才离开。

方晓把罗浩送上标志307,机器狗灵巧的直接蹦到后排座上,眼睛红红的看着方晓,把他看的心里发毛。

「方主任,再见!」机器狗用机械声说道。

(本章完)